由苹果公司的案例看美国专利中的续案运用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跟大家分享了美国续案制度的规定及其作用,今天,我们就结合具体的例子,更为具体地跟大家分享一下 美国专利 续案在实际中的运用。

我们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专利是苹果公司关于多点触屏的这项专利。其实,最早研发这项技术并为之申请专利的并不是苹果公司。它是由美国特拉华大学的两名技术人员Wayne Westerman和John G. Elias发明的。他们在1998年为“多点触屏技术”提交了专利申请。其后不久,他们注册成立了一家小公司开始创业,这家公司名为FingerWorks。
Fingerworks开始根据当时多点触控技术的技术发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技术研发和专利续案申请,该公司于2005年6月被苹果公司收购,所收购的相关技术被用于苹果的第一代iPhone手机(专利所有权最终在2007年8月转让到苹果公司名下)。而收购Fingerworks公司后,苹果公司开始针对自身产品中对多点触控技术的应用前景,大量提出新的权利要求进行专利续案的申请,至今共衍生出近50件美国续案。我们可以从下图来简单看一下该技术的续案申请情况:

可以看出,苹果公司为这件专利做出了充分的延伸布局。而其效果也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后续申请有可能获得比母案更大的保护范围。第一件专利一般都是顺势而为,权要往往比较窄。我们来看一下首件授权专利(专利号US6,323,846B1,授权日2001年11月27日)的权一:

A sensing device that is sensitive to changes in self-capacitance brought about by changes in proximity of a touch device to the sensing device, the sensing device comprising:

  • two electrical switching means connected together in series having a common node, an input node, and an output node;
  • a dielectric-covered sensing electrode connected to the common node between the two switching means;
  • a power supply providing an approximately constant voltage connected to the input node of the series-connected switching means;
  • an integrating capacitor to accumulate charge transferred during multiple consecutive switching of the series connected switching means;
  • another switching means connected in parallel across the integrating capacitor to deplete its residual charge; and
  • a voltage-to-voltage translation device connected to the output node of the series-connected switching means which produces a voltag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roximity of the touch device to the sensing device.

我们再来看一下其中一件续案(专利号US 7,339,580 B2,授权日2008年3月4日)的权一:

  1. A method for mapping gestures to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commands, the method comprising generating a cut command in response to a pinching motion between a thumb and a fingertip detected on a multi-touch-sensitive surface(一种将手势映射为图形界面命令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多点触摸屏上检测到的一个用拇指与另一指尖的双捏动作响应为产生了一道剪切命令).

而苹果公司布局的续案专利先后被用来起诉摩托罗拉、三星、HTC等公司,为苹果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价值。

有意思的是,最早由Wayne Westerman和John G. Elias申请的母案专利,反倒没有被用于任何诉讼。这其实是比较常见的现象。据统计,是否拥有(较多的)续案专利是涉诉专利和非诉专利的主要区别特征之一。而相比于母案专利,续案专利更有可能会被用于美国的专利诉讼。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回顾以上案例,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一些答案。在上世纪90年代末,触屏产品主要是液晶类的单点触控技术,而Wayne Westerman和John G. Elias的发明主要考虑的是如何解决多点触控技术在电路层面的实现问题。所以,该母案专利对权利要求的构建更多是围绕具体的电路结构。在母案专利的申请过程中,Wayne Westerman和John G. Elias聘请了非常专业的代理人为他们撰写并提交了高质量的专利申请。

这件专利申请除了披露多点触控技术的电路结构,还花了大量篇幅来“设想”多点触控技术在未来的应用场景。苹果公司在收购了FingerWorks公司之后,在2007年发布了第一代iPhone手机,而多点触控作为关键技术之一,也开始为大众所熟知。那些曾经作为“设想”而存在于母案专利申请中的内容,也随着市场的发展,被苹果公司一步步构建成续案专利保护起来。相比于母案专利,这些随市场应运而生的续案专利,更容易作为打击竞争对手、维护苹果公司自身权益的武器。

那么我们从苹果这个案例中可以得到哪些关于续案应用的启示?

第一,要重视对母案说明书的撰写。母案说明书的质量,很大程度会影响续案申请的质量。我们例子中的这件多点触屏专利,在母案的准备中就花了很大功夫,专利全文82页,4.2万字,包括30页说明书、45页说明书附图和118项权利要求。在母案的撰写中,并没有将申请限制到已有技术方案的保护,而是设想了很多多点触控技术在未来的应用场景。在后续布局延续案时,想要保护的技术点可以在说明书中找到支持。

也就是说,想要充分利用续案制度的优势,好的专利撰写是基础。好的专利是一部面向现实问题的科幻小说,我们在撰写时不要局限于已经做到的,也不要局限于目前所认为的最优解,而是要面向未来的应用进行扩展,为之后的续案布局打下基础。

第二,对于重要的技术,要保持其专利“活着”的状态。哪怕是未来的价值还不清晰,也应该保持申请过程的延续性。根据美国法律,一份专利申请如果已经获得授权,就无法再以此为基础提交续案了。所以,很多时候,哪怕只是为了保留未来利用说明书获取新专利的权利,也应该提交续案,保证申请过程的延续性。这样既可以威慑竞争对手,又为我们保持“定制专利”的主动权,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地发挥专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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