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的 国际检索报告 真的有用吗?
在申请专利过程中,你身边是否有人曾因为PCT 国际检索报告 ,而对落地的国家申请做授权预判?
但要知道, 国际检索报告 带来的很可能只是空欢喜或白担心。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人,不妨将本文转发给他。
PART/1
什么是PCT国际检索报告?
在递交PCT国际申请时,申请人通常需要缴纳三种费用:国际申请费、检索费以及一小笔传送费。
其中,检索费主要用于国际阶段的国际检索单位对PCT申请进行检索。其费用约150到2,000瑞士法郎不等(具体取决于所选的国际检索单位)。例如,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检索单位时,收费则为2100元人民币。
检索费需要在自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那么申请人是否可以选择不进行国际检索呢?
事实上,国际检索是PCT国际申请的必要程序之一。详情见PCT条约第15条(1):
(1) 每一国际申请都应经过国际检索。
以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为例,请求书中自带检索费,不能选择不交该费用。
另外,根据《PCT实施细则》第16条之二和《专利合作条约》第14条第(3)款规定:
第16条之二.1、如果申请人在到期期限内未支付任何或全部费用,受理局应请申请人在邀请之日起一个月的期限内支付所遗漏的金额以及滞纳金。
第14条第(3)(a): 如果受理局发现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第三条第(4)款第(iv)项规定的费用,或未就任何被指定国家支付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费用,则国际申请应视为撤回,受理局应予以声明。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了解到检索费是必需的。在到期期限内未交,那么受理局会要求申请人在一个月内支付遗漏金额和滞纳金,如果一个月后仍未缴纳,则将视为撤回国际申请。
递交PCT申请后几个月,申请人会收到来自国际检索单位的一份国际检索报告(International Search Report,ISR)和一份书面意见(Written Opinion)。
该报告会列出检索到的相关专利文献,并对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意见。该意见通常有三种:全部正面、部分正面、全部负面。接下来将具体举例来说明这三种情况。
| 书面意见的结论为全部正面
书面意见的结论为全部正面,通常是指全部的权利要求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如下图所示。
| 书面意见的结论为部分正面
书面意见为部分正面,通常意味着国际检索报告中既有正面意见也有负面意见。比如,只是部分权利要求具有新创性。如下图所示。
| 书面意见的结论为全部负面
除此之外,有时候也会出现书面意见为全部负面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PART/2
PCT国际检索报告能决定授权吗?
我们先来探讨大家对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两个常见认知误区。
|普遍的认知误区
Q:PCT国际检索报告给出正面意见,意味着PCT能授权?
A:PCT不存在授权,需要落地到各个国家才能授权。PCT授权或国际专利是对PCT的错误认知。关于这个PCT常识我们往期发布的文章对PCT最离谱的错误认知(点击阅读)有详细说明。
Q:PCT国际检索报告能够决定国家阶段的国家专利申请的授权?
A:PCT国际检索报告以及书面意见,只是一个国际阶段对PCT申请技术方案的评价,这对国家阶段的国家专利申请是否能授权起不了决定性作用。
有PCT常识的人基本不会有第一个误区。但是第二个误区,很多人都存在。
PCT的书面意见是负面的,直接放弃落地国家?PCT的书面意见是正面的,直接无忧无虑地进入国家阶段?PCT申请是部分正面的,就修改争取授权?
这些决策不能说完全错,但是至少很不明智。
因为很多国家阶段的审查基本不会参考PCT国际检索报告以及书面意见。
美国就是一个典型。
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PCT落地美国,USPTO审查美国专利申请时,不会参考PCT国际检索报告,会重新按照审查流程检索以及给出审查意见。
这很可能完全推翻国际阶段书面意见的结论。因为两个国家的审查员在语言、对技术的解读、检索方式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笔者从业多年的经验来看,PCT落地的中国专利申请和美国专利申请,审查时给出不同对比文件的情况非常常见。
既然PCT国际阶段的检索对国家专利申请的授权没决定意义,那它岂不是没用了?
也并非如此。
PART/3
PCT国际检索报告竟一无是处?
虽然PCT国际检索报告决定不了国家申请是否能成功授权,但也不能盖棺定论它就是无用的。
事实上,从操作层面上来说,PCT阶段检索报告的作用在于为我们落地国家的策略提供一些支持。
|助力PPH加速审查
谈到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作用之一,就要提到专利申请高速公路项目(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根据PCT(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如果我们收到了含正面意见的检索报告或者部分正面意见,就可以通过PPH加速申请在各个国家的审查过程。
所以PPH到底是什么呢?
PPH是一种国际合作机制,是一种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加速审查通道。
通过PPH机制,申请人可以利用国际阶段的含正面意见的检索报告,向参与PCT落地的国家请求快速审查落地的国家专利申请,从而缩短审查周期。
根据USPTO统计数据显示,没申请加速的美国专利申请从递交日起,收到首次OA一般需要25个月,而通过PPH申请的案子,从获得PPH申请到第一次OA只需要2-3个月时间,这会大大缩短了授权周期。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PPH加速的内容,可以查阅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美国专利审查周期太长了?有没有快捷方式?(点击阅读)。
|降低风险的“引路人”
当然,负面的书面意见也有它的作用。
申请人可以在其意见的指导下,对申请文件进行调整,来降低PCT落地的国家专利申请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能够起到提示和指导作用。
尤其是,强化申请方案的创造性。
书面意见指出没有创造性,虽然不代表国家专利申请也会被审查出同样的结果。但是,可以在落地时强化创造性,让申请的风险尽量低。
那一定需要去修改权要吗?
并不一定。修改权要增加创造性内容,就会影响保护范围。还没正式进入国家审查呢,没有必要现在就去妥协。
当然,如果目的是快速拿授权,这样做也无妨。
把强化创造性的内容放在说明书,结合国家阶段的审查再去灵活处理,不仅能将授权风险降低,而且可以去争取更高价值的保护。
此外,美国专利申请中的CIP制度也可以对授权前景不佳的美国申请起到一定的补救作用。详细内容请查看之前发布的文章:美国专利申请授权没希望了,怎么挽救?(点击阅读)
总结
总的来说,PCT国际检索报告虽然不能决定申请是否能够获得专利权,但可以通过PPH机制,加速在各个国家的审查过程,同时也暗含了对申请人的指导和提示。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它不能决定申请的授权,就轻易否定其价值。
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作用,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