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对于简化申请程序的帮助有多大?

对于 PCT申请 ,我们可能经常听到或看到的一些说法是“ PCT途径 可以有效简化 海外专利申请 的程序”、“PCT申请可以只用一种语言递交”或者“PCT申请海外是统一由一个专利局审查”。其实这些说法不是完全准确的。

PCT申请 PCT途径 海外专利申请

从实务来看,不管是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途径,需要递交的文件、申请流程或申请人需要配合的工作(如签署文件),都是接近的。从这个角度,PCT对于简化申请程序并没有很大的帮助。而所谓的“由一种语言递交”是指在PCT国际阶段,可以以一种语言递交专利,在落地具体国家或地区时,一般也可以以PCT申请的语种先递交专利,但是仍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目标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的翻译稿(由于一些国家或地区补交翻译稿还会涉及延期递交翻译的费用,所以我们还是推荐落地时就准备好翻译文件)。譬如PCT落地日本时仍需提交日语稿件的申请、落地韩国仍需韩语稿件的申请、落地泰国仍需泰语稿件的申请,并不存在PCT申请递交的语种适用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情况。

而所谓的“统一由一个专利局审核”也是不准确的,PCT在国际阶段,确实是由受理局进行一轮审理,并出具审查意见。但是对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PCT申请落地后,都会重新进行检索和审查,PCT国际阶段的检索报告和审查意见对目标国家和地区往往仅具备参考价值,而非最终意见。

总而言之,如果单纯的从流程的角度,不管是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途径,在海外专利申请方面是没有太大区别的,不用过多考虑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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