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产品-延迟审查和分案的应用
编者按: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跟大家分享了美国续案制度的各方面知识,包括美国续案的基本情况、价值以及续案在实务中的使用。美国续案的合理使用对于专利保护的意义很大,在中国,没有与美国续案完全一致的制度。如果想要利用中国的专利制度,实现类似美国续案的效果,应该如何操作?我们转载了一篇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1】。 本文将围绕中国 分案申请 与延迟审查的应用展开。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创造史,人类的智慧,总是能诞生出很多的新产品。而创造和保护又是一对双生子,如何有效地保护新产品就是我们这篇文章要探究的内容。在申请专利时,客户以 保护产品 为主要目的,希望拿到的专利权能够保证企业的利益不被竞争对手破坏,这种专利申请又叫做 面向保护 的 专利申请 。
面向保护的专利申请
面向保护的专利申请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有效地保护产品,防止竞争对手侵权。此类专利申请一般需要保护范围足够广。但是往往都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此类专利申请在实操中通常需要面对以下问题:
(1)保护的广泛性与申请成本的矛盾
保护的广泛性是面向保护的专利申请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它会影响专利的利用价值。保护的广泛性必然需要专利申请能够包含尽量多的技术方案,这对专利撰写的质量和数量都存在要求,但是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每个技术方案都写一个单独的申请,专利申请成本会大大增加。
(2)维权目标的不确定性
面向保护的专利申请是为了保护自己企业的利益,可谓是举世皆敌,所以任何使用了专利申请中的技术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视为竞争对手,竞争对手本身存在不确定。此外,竞争对手未来可能使用技术相关的任何一个实施例,甚至某些实施例的结合,所以竞争对手可能使用的技术内容也存在高度不确定性。正是由于竞争对手和技术内容的不确定性,导致维权的目标也不确定,颇有一种捉摸不定的恍惚感。
(3)授权的不确定性与答复成本问题
保护的前提是授权。但是审查时是否能够授权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审查员的主观性、答复策略等,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相应地,面对不利审查意见时如何掌握争取与退让的尺度也会有一定的取舍难度,如果单纯争取最大的保护范围可能会大大增加答复成本,也会加大驳回的风险,所以争取和退让就如同走平衡木,客户需要合理地掌握两者的尺度。
虽然面向保护的专利申请有诸多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有披荆斩棘的勇气,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可以利用“大申请”和“分案”的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
大申请
何为“大申请”?“大申请”是指基于技术或产品最大范围的技术方案并且进行较充分的扩展而撰写的申请文件。所以“大申请”的权要需要写的上位,对应技术或产品的最大范围。而且,“大申请”说明书包含各个实施例,不仅包含技术或产品本身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还有扩展内容。扩展内容面向的是现在和未来的技术,包含尽可能多的可能的实施方式。
“大申请”结合分案的意义
“大申请”不同于一般的专利申请,其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客户只要抢占先机,在竞争对手之前进行“大申请”,不仅仅可以直接利用“大申请”进行维权,后续还可以灵活的结合分案产生更多的运用价值。
(1)将处于激活状态的“大申请”直接作为维权和运营手段
“大申请”在获得授权之前,可以直接用于市场宣传和竞争对手停止侵权的警告。而且,如果“大申请”具有较强的保护潜力,在资本市场上也能够得到较高认可,客户还可以将“大申请”作为运营的有力手段。
(2)根据竞争对手有针对性地提交分案
当有竞争对手在客户递交了“大申请”之后使用了“大申请”中任何的实施方式,客户都可以立即提交保护该实施方式的分案申请,以该分案申请作为维权的工具,从而维护企业的利益,做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3)根据后续保护需要和审查尺度变化提交分案
如果客户在后续的生产、销售和竞品分析等过程中,又重新明确了一些特定的实施方式需要保护,则可以提交相应的分案进行保护。此外,随着专利审查制度的完善,审查尺度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客户就可以在时机合适时利用分案争取更好的保护范围。
(4)根据需要提交分案获得第一授权
在递交“大申请”之后,客户还可以针对“大申请”中某个细节技术点递交一个范围较窄的分案申请,这样就可以尽快地拿到第一个授权专利(简称“第一授权”)。第一授权虽然保护范围比较窄,但是可以满足客户对授权的需求。此外,第一授权还可以形成一个看上去(基于摘要和说明书,而非权利要求)对整体方案形成保护的专利,对于相当大一部分市场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延迟审查
客户利用“大申请”和“分案”可以有效地保护新产品,维护企业利益。但是正所谓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竞争对手有可能会在“大申请”和“分案”的保护有效期结束之后使用“大申请”中的一些实施例,那么,客户又应该怎么保护企业的利益呢?
这就需要用到“延迟审查”的操作。“延迟审查”可以延长从申请日到开始实质审查之间的时间长度,相比于普通审查的6-18个月,“延迟审查”可以最多多给出3年的时间。此外,还可以通过对提实审要求的时间,以及最终审查过程中的进度进行控制,使得该申请在终结前总共可以有大约7年或更长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内,可以一直基于该申请提交分案,从而使得客户能够有更多的时间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如何基于“大申请”通过分案进行后续申请布局,包括保护范围、专利的申请价值、分案策略等。
授权风险问题
对于“大申请”,部分客户可能会担心其授权风险的问题。因为在“大申请”中进行了较充分的扩展,而且需要将不同的点串接起来以便于形成各种方案的组合,所以会存在一些看上去可能存在创造性风险的点。其实,这些点孤立地申请专利,可能创造性风险比较大,但与其他点相互结合后有可能创造性较强。而且,从客户利益的角度出发,即便某个方案只有20%的授权可能性,但是一旦让竞争对手申请到,也可能会让客户的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而如果客户拿到了某个方案的授权,竞争对手又应用了该方案,那么客户的收益也是巨大的,其实就是无限风光在险峰。此外,审查过程是有主观性、有限性和不确定性的,创造性只是相对概念。授权可能性的大小与分案和答复过程所投入的资源有很大关系。如果针对某个方案以较大力度去争取,授权的可能性也可能会大大增加。
客户通过“大申请“”和”延迟审查”的方案,可以根据运用需要,取得资源投入与效果之间的合理平衡,避免在申请过程中的过高投入,同时又尽量取得未来保护的空间,在必要时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分案,特别是针对竞争对手的应用情况,设计对应的权利要求并且有目的地去争取适当的授权结果,维护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