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先上架产品再申请美国专利?别赌12个月宽限期!——宽限期既是救命稻草,也是最容易误用的专利陷阱

听说美国有“宽限期”制度,连已经公开的产品都还能申请专利?

没错,我们往期文章《美国专利研究 | 产品被曝光了, 专利就“废”了?其实还有得救》(点击阅读)也介绍了美国宽限期制度的适用情形。

于是,有人跃跃欲试:

“准备申请文件太慢了,我先上架产品抢美国市场,回头再补美国专利,岂不两全其美?”

别急!听起来很香,实际却很坑!

这种赌12个月窗口期的做法,对出海企业来说尤其危险!

为什么?

风险一:产品被快速抄袭,专利却无从保护

产品一上架,就等于公开暴露了。

竞争对手就能立刻看到你的产品、了解你的技术细节,转头就能复刻上线。

对方已经在卖“山寨版”抢走市场,此时的你还在准备材料申请美国专利。而一件美国专利从申请到拿到授权,通常需要耗时1到3年,甚至复杂技术需要更久。

在这期间,没有授权在手,想阻止竞对的侵权行为都没门儿。

辛苦研发,最后却成了对方白拿的“模板”!

可能有人会说:“有人会专门等竞争对手把产品铺开,‘养肥’了再告,这样拿到的赔偿更多,我们可以效仿啊!”

这种策略确实存在,但前提是——你得先拿到专利授权!

否则,从申请到授权的几年空档期变数太大,对手有很多抢先出手的机会,甚至反过来卡住你——这正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风险二和风险三。

风险二:竞对抢先申请,利用审查盲区抢走专利权

哪怕你是先公开的,对方看到后立刻抢先提交专利申请,依然有可能成功获权。

为什么?

因为审查员不一定能检索到你的公开内容——比如你只是在展会公开过,向客户介绍过,或者做了场发布会,这些都不一定能被检索到。

因为专利审查最主要的依据是文献,尤其是专利文献,而文献是无法涵盖各式各样的公开方式的。

结果就是,不仅你的专利可能会被竞争对手抢走,甚至还可能被竞对反告侵权!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没关系,我是第一个公开的,我有证据!我拿着证据去无效掉竞对的专利!”

的确,美国确实有多种专利无效途径,如果感兴趣可以点击往期文章了解。

《美国专利常识|美国专利无效途径(上):单方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点击阅读)

《美国专利常识 | 美国专利无效途径(下):授权后复审程序(PGR)& 多方复审程序(IPR)》(点击阅读)

但实务中,专利无效程序通常会让申请人付出更多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得不偿失!

风险三:宽限期挡不住“技术包装”

如果你先上架产品,竞对抢先申请专利,有被无效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竞争对手可能不会原样照搬你的技术,更有效的做法是——对你的公开内容稍作修改、包装升级后再申请专利。

这样风险更大。

一方面,对手包装后的专利很可能会直接成为现有技术,妨碍你在宽限期内申请专利,而无效掉对方的专利就更难上加难了。

另一方面,对手的“包装版”专利还可能覆盖到你原技术的多个变体,包括:

  • 还没来得及申请的替代方案;
  • 本打算后续迭代的技术路线;
  • 或者没公开、但在产品升级中预备使用的实现方式。

结果就是,对方合法持有了你的“改良版”专利,反而倒过来限制你的专利申请!

再次强调!宽限期只是一种补救手段

美国宽限期制度是对“真正最早发明人”的一种保护补救,而非一种“鼓励先公开后申请”的制度。

宽限期用得好能保命,用错了就是自己搬石头砸脚。

企业要以“先申请后公开”为原则,千万不能冒险先公开,不然后悔都来不及!

还没申请专利,但产品上架等不起怎么办?

美国虽然有宽限期制度,但绝不是“随便公开都能补救”的安全网。

但如果产品想立马上架美国平台,怕申请专利太慢怎么办?

别急,还有办法!

美国专利法还为你留了一条临时保护通道,那就是“临时申请”制度。临时申请能帮助你抢先占位、低成本锁住专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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