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途径下原申请中国专利提交的保密审查可能失效?——揭秘技术出海的“安检”盲区
某申请人以中国专利作为优先权申请海外专利。递交海外专利前,代理所准备提前提交保密审查。
这时候,申请人提出了质疑:我申请中国专利时已经交了保密审查,为什么还要交?你们是在乱增服务项?
保密审查到底该怎么交?代理所真的是在乱服务吗?本文将为你解开疑惑。
保密审查怎么交?
先说说保密审查的几种提交方式:
- 申请中国专利时直接勾选保密审查选项。
- 提交PCT国际申请时,系统会自动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 单独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交保密审查请求。
申请海外专利,具体选择哪种提交方式,需要结合不同的海外申请途径来确定。
简单来说,如果是通过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不需要再单独提交保密审查请求;如果是直接申请海外专利,需要单独提交保密审查请求。
如果是将中国专利作为优先权,通过巴黎公约申请海外专利,可以在申请中国专利时直接勾选保密审查选项,若没有勾选,只能在递交海外专利申请前,单独向CNIPA提交保密审查请求。
那是不是只要在申请中国专利时勾选了保密审查选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
并不是!已经申请的保密审查是否有效,还得看通过巴黎公约申请的海外专利相比于中国专利是否有新增的技术内容。
有读者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还会新增技术内容?可以参考往期文章了解需要新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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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了,美国专利申请就更没希望?——揭秘美国专利申请的挽救措施
如果没有新增技术内容,那已经申请的保密审查确实作数,可以不用再次申请保密审查。
但是如果有新增技术内容,再次保密审查能省吗?
巴黎公约途径更新技术方案,二次保密审查该不该省?
省与不省,关键是看不同选择背后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风险隐患。
省掉的好处很明显,海外专利申请的处理周期更短。一般情况下,保密审查从提交请求到下发结果的时间最长需要2个月。
但背后会有什么风险呢?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五章第6.2.1节规定了:
“申请人拟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或者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未按上述规定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内容一致。”
简单来说,保密审查的范围必须与最终递交的海外专利内容保持一致。
所以,如果海外专利新增了技术特征或对原方案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从法条出发,是需要重新提交保密审查请求的。
如果真的没有重新提交保密审查请求,最坏的结果是怎样?
《专利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
“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
第四款、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所以,如果没重新提交,海外专利不能再落回国内,因为无法授权。
要是不打算再落回国内,是不是就完全可以不交了?
建议还是尊重法律规定。既然条文中规定了应该进行保密审查,那么不按这个要求做就可能存在不可知的潜在风险。
既然这样还有必要在申请中国专利时同步勾选保密审查选项吗?
首先,勾选保密审查本身不产生任何费用。其次,即使后续不申请海外专利,或者需要再次提交保密审查请求,那勾选也不会带来不利后果。重要的是,假设不需要新增技术内容,那么对整个海外专利申请周期也存在实实在在的利好。
因此,不选白不选!
没有二次保密审查,后续还能补救吗?
若是遇到十分着急需要先递交海外专利的情况,那是不是可以先不重新提交保密审查请求,后续再补?
从法条规定上来看并不行!
根据上述《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必须要在提出海外申请前进行保密审查,不能补办。
综上,虽然省掉保密审查有一定优势,但是后患无穷。当技术方案发生变更时,还是建议重新提交保密审查请求。
考虑到审查周期,这就需要我们提前规划好时间,尽早准备保密审查,为后续海外申请预留充足时间。
结语
除了保密审查的雷区以外,我们基于大量真实案例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总结了《美国专利申请指南:5大典型错误》,帮助大家有效避免申请中的常见错误,欢迎点击图片获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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